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,即日起至7月底,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90㎡以下普通商品住房,可按每平方米100元领取政府补助。
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我市决定对购买90㎡以下普通商品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进行购房补助,以刺激消费,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。
补助对象: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口或进城务工经商2年以上且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稳定收入的农民,但未婚及离异后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不能申请;家庭同住人口年收入48000元以下(含48000元),离异且对子女有抚养权的单亲家庭年收入24000元以下(含24000元);无房或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以下(含26平方米);未享受福利分房,购买过房改房、集资建房、经济适用房。
商丘市中心城区,梁园区、睢阳区、开发区及所属街道办事处的购房者均在补助范围内。
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到购房处领取申请表,持家庭年收入、住房情况以及购房合同、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,经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,交房管部门审批后到财政部门领取补助。详情可咨询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,电话:3285700。
补助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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