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底之前该系统将覆盖全国,由土地供应情况和地价走势两部分内容组成
日前,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由土地供应情况和地价走势两部分内容组成。
通知指出,为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,加强市场宏观调控,公开土地市场信息,完善土地市场服务,国土资源部决定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。
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说,为尽快运行监测系统,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,组织好力量,全面规划,重点推进。2004年3月1日前,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省会城市和长江三角洲、珠江三角洲重点城市(即江苏省无锡、常州、苏州、南通、扬州;浙江省温州、嘉兴、湖州、绍兴;广东省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)以及有条件的市、县开始运行。到2004年6月底,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。